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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澧水流域土家族族源新说

时间:2012-12-10 14:48 来源:张家界国学网  作者:戴楚洲  点击:次
    摘  要:早在原始社会,澧水流域已有“原始人”活动,澧水流域石器时代文化遗址是土著先民的原始文化。商周时期,澧水流域为濮人、巴人、楚人等古代民族杂居。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澧水流域土家族是巴人逐渐融合濮人、楚人等其他民族而形成的人们共同体。
    关键词:先秦时期  澧水流域  土家族族源  濮人  巴人  楚人
    湖南省“四大河流”之一澧水位于湘西北,流域跨越湘鄂两省边境。澧水有北、中、南三源,主要源头“澧水北源”发源于桑植县五道水镇杉木界,在桑植县小茅岩与澧水中源汇合后向东流去。澧水干流流经桑植县、永定区、慈利县、石门县、澧县、安乡县等县,至津市市小渡口注入洞庭湖,还有人说澧水入湖口是洞庭湖的目平湖。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

    基金项目课题《武陵民族走廊多元文化互动与社会和谐发展研究》成果之一(06BMZ028)。
    澧水最大支流溇水发源于湖北省鹤峰县下坪镇七垭村云梦山,自西北流向东南,流经桑植县东北部及慈利县西北部,在慈利县零阳镇永安村注入澧水。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认为:民族是人类在原始社会末期伴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民族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等几种社会形态变革,从古代民族发展成为现代民族。人类起源多元(种)说认为:世界上大多数民族都是多源的,各民族形成过程中或多或少融合其他民族。中国各民族起源具有多元(根源)特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中华文化起源也是多元的,各地史前文化是在适应当地自然条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武陵山区土家族族源问题是学术界专家们研讨了几十年的难点,民族学界彭英明、李绍明、赵大富、伍湛、曹毅、颜勇等土家族研究专家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多元(源)说”,认为土家族是多元(源)一体的少数民族。国家民委于2009年出版的少数民族简史丛书之一《土家族简史》指出:“所谓多元说,指既承认巴人在土家族形成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同时也承认土家族地区的土著部落、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在土家族形成过程中的相应地位和作用,认为土家族是以巴人融合当地土著“濮人”以及其他各民族逐渐发展形成的。”赞同“多元(源)说”的专家、学者普遍认为:土家族族源既如河流,又如扫帚,土家族族源不止一端,而是多源合一。土家族的两个主要源头是“濮人”和“巴人”,这两个主要源头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又融入了其他民族成员。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以及澧水流域土家族历史渊源、土家族现实特点、土家族识别工作实践进行系统研究以后,我们认为“多元(源)说”符合澧水流域土家族的历史事实:先秦时期,澧水流域已有濮人、巴人、楚人等古代民族杂居。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澧水流域土家族是巴人逐渐融合濮人、楚人等其他民族而形成的人们共同体。

    一、先秦时期澧水流域“土著先民”遗迹
    澧水流域是土家族人的摇篮,土家历史源头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的原始人群。从近年来发现的石器时代遗址看,早在原始社会,澧水流域已有“原始人”活动,澧水流域石器时代文化遗址是“土著先民”的原始文化遗存。夏商周三代,活动在澧水流域的“南蛮”留下许多土著先民遗物。
    澧水流域是“中华文化”起源地之一,澧水流域土家地区已经发现旧石器时代遗址6处。1986年,慈利县零阳镇金台遗址出土了砍砸器、尖状器和盘状器等打制石器5件,是母系氏族社会遗物。经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安志敏和北京大学吕遵锷教授等考古学专家实地鉴定,属于旧石器时代中期遗址,距今约5万年至20万年。据《常德地区志•文物志》载:1987年,石门县易家渡乡王家山遗址出土了打制的砍砸器5件、尖状器3件。经安志敏鉴定,为旧石器时代中期遗址,距今约15万年。1987年,石门县新关镇清河村大圣庙遗址出土了打制的砍砸器、尖状器、盘状器和刮削器等石器,为旧石器时代中期遗址。1988年,桑植县澧源镇朱家台居委会包子堡遗址出土了砍砸器和石片等文物。经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专家袁家荣实地鉴定,3件打制石器属于旧石器时代中期文化遗存,距今约3万年至10万年。1993年,石门县阳泉乡邢家桥村燕耳洞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发现人类左腿股骨1段、下颌骨1块、牙齿3颗,属于晚期智人化石,距今约2万年至3万年。为湖南省唯一的古人类化石点,被考古学界称为“石门人”[1]。据《常德地区志•文物志》载:1987年,石门县新关镇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发现打制的砍砸器3件、尖状器2件、盘状器2件。
    澧水流域土家地区已经发现新石器时代遗址30多处,并且出现农业。1979年,石门县皂市镇石坪村皂市下层遗址发现了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存,出土了磨制的刮削器、盘状器、石斧、石凿等石器,发现了直口高领陶罐、带耳陶釜、陶钵、陶盘等夹砂红陶,距今7000年至8000年,被考古界命名为“皂市下层文化”。慈利县零阳镇太坪村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出土了夹炭陶、泥质红陶、夹砂红陶,器形有罐等。慈利县苗市镇小沙村屋场田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了石斧、釜、豆、钵等文物,为距今约6500年的大溪文化遗址。石门县所街乡冻青村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了刮削器、盘状器、斧、锛等石器和釜、鬲等陶器,属大溪文化遗存。慈利县溪口镇桃坪村璞榔岗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的钵、杯等陶器及24件石斧,为距今约5000年的屈家岭文化遗物。慈利县苗市镇洞湾村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了钵、鼎等陶器,为距今约4500年的龙山文化遗址,是父系氏族公社遗物。据《常德地区志•文物志》载:石门县夏家巷镇龙长丘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了麻面足和罐等陶器,属龙山文化遗存。据《湘西自治州文物志》载:1980年7月,永定城西“古人堤”下层遗址出土了新石器时代晚期的磨光石錛、刮削器、石刀、打击石片等石器和泥质灰陶及红陶,器物有罐、鼎、豆、碗、钵、鬲等,属原始社会晚期文化遗存,距今约7000年;该遗址上层为战国遗址,出土了竹简、筒瓦和罐、鼎、碗、壶、鬲、豆、盆、缸等陶器。永定区大庸桥居委会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了石斧、石球、石锛等磨制石器。1987年,桑植县澧源镇朱家台居委会河边二台地遗址出土了新石器时代的麻面鼎足和尖足陶鬲,为龙山文化遗存。朱家台菜丘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的陶器以土著夹砂陶罐为主,泥质陶罐腹部刻有蚕纹一周,在国内实属罕见。鹤峰县铁炉乡发现了江口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出土了石斧、石刀、石錛等遗物。
    文献古籍记载,澧水流域土家历史源远流长,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据《尚书·禹贡》载:夏代,澧水流域属“荆州之域”;商代,属“蜑蛮”部落,故《万历慈利县志》载:“慈(利)于殷周为蛮、蜑所居。”《说文解字》解释:“蜑,南方蛮也。”西周以及春秋时期,澧水流域属“南蛮”。顾栋高在《春秋大事表》把“南蛮”分为卢戎、苗蛮、濮、巴四个民族。战国时期,澧水流域隶属楚国。
    澧水流域已经发现的100多处商周遗址与土家族有历史渊源关系。据《湖南省志•文物志》载:1980年,石门县皂市镇宫山商墓出土的玉石器有璋1件、钺4件,陶器有袋足1件、圈足2件,为湖南省已发现的第一座商代前期墓葬。慈利县杨柳铺乡茅屋台商代遗址出土了鼎、罐和豆等陶器。慈利县甘堰土家族乡象鼻嘴商代遗址出土了鼎和豆等陶器。永定区枫香岗乡公王庙商代遗址出土了红陶、鬲腿等陶片。慈利县零阳镇太坪村长堤西周遗址出土了罐和豆等陶器。慈利县溪口镇樟树塔西周遗址出土了罐和鼎等陶器。鹤峰县铁炉乡江口商周遗址出土了青铜戈等兵器和网坠、纺轮等陶器渔具数十件。鹤峰县刘家河商周遗址出土了鼎、罐等陶器。石门县二都乡高桥遗址出土了鼎、罐等陶器,其中1件石范和1个鼎足反映了商周时期澧水流域制陶技术。石门县磨岗隘乡鲍家渡东周遗址出土了罐和豆等陶器。
    澧水流域土家地区发掘春秋战国遗址300多处,出土大量珍贵文物。鹤峰县刘家河发现了春秋时期建筑遗址,鹤峰县铁炉乡出土了战国时期生活用具陶鬲。慈利县零阳镇战国城邑白公城遗址出土了罐、钵、豆等陶器和板瓦、筒瓦。石门县维新乡战国城堡古城堤遗址出土了鼎、罐、钵、豆等陶器和板瓦、筒瓦。

     二、商周时期澧水流域“濮人”源流
     商周时期,澧水流域为土著“濮人”与外来民族巴人、楚人杂居。“濮人”是商周时期以汉水流域及其南部澧水流域为中心的古老民族,创造了以釜、鼎为代表的文化遗存。殷商甲骨文有多处商朝统治者讨伐濮人的记载,濮人不堪商朝统治者民族压迫,被迫向南迁徙,并与周人结盟。据《尚书》和《史记》载:公元前1066年,濮人等南方8个古代民族参加武王伐纣灭商的“牧野之战”。《逸周书》又载:“(周)成王之会……卜(濮)人以丹(朱)砂。”濮人向周朝称臣纳贡,周、濮关系相对缓和。汉代孔安国曰:“庸、濮在江汉之南。”西周时期,江汉一带濮人发展成为西南地区“百濮”,成为南方最大的部落联盟。汉代扬雄在《蜀都赋》中写道:“东有巴賨,绵亘百濮”。晋代左思《蜀都赋》云:“左绵巴賨,百濮所充。”意思是说长江支流涪(乌)江流域、绵阳一带,为百濮聚居之地。濮人没有建立国家,社会组织是部落、部族。春秋时代,百濮已经成为楚国西部强大力量。濮人分布地区甚广,自湘鄂西延至于巴国。晋代杜预在《左传释例》中说:“楚南有濮夷……濮夷无君长总统,各以邑落自聚,故称百濮也。”清代王鸣盛在《尚书后案》中也说:“湖南辰州实古濮人地。”黄尚明在《从考古学看先秦时期濮人的迁徙》一文中提出:湘西北的釜、鼎文化圈与古代文献记载的“百濮”地望相符,创造土著文化的民族实属上古“濮人”。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专家何介钧在《从考古发现看先秦湖南境内的民族分布》一文中指出:“濮人应该是在巴人到来之前土家族地区最早的居民,濮人是土家族地区的土著民族。后来,随着巴人的迁入,濮、巴融合,才逐渐发展为后时的土家族”。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专家柴焕波在《武陵山区古代文化概论》一书中说:“土家族是一个复合的民族,其底层土著居民可追溯到上古的濮人。”
     从澧水流域土家地区发现的商周时代文物看,澧水流域土著居民族属应为“濮人”。1958年,石门县皂市镇十家坪商代中期遗址出土了花边圈足碗、喇叭形柄豆、平底喇叭口罐、联裆鬲、扁平足鼎、大圈足盆、大口缸、釜等陶器,证明“皂市中层文化”属于土著文化遗存。还出土了箭镞、鱼钩、铲、锥、凿、簪等本地青铜器和溶铜炉、铜渣遗迹及冶铜坩埚残片、石范,证明澧水流域早在商代已经进入“铜器时代”。王宏在《试论长江中游地区夏商周时期的文化与族属》一文中提出:“皂市中层文化”为“濮文化”。1988年,桑植县朱家台龚家坟山商代遗址发掘了土著先民建筑基址,出土了釜、缸、鬲、豆和夹砂卷沿平底罐等陶器。以水波纹和旋纹组合纹饰刻于陶罐顶部是其特色,是全国独有的土著文化类型。柴焕波在《湘西古文化钩沉》一书中明确指出:“朱家台文化的族属是濮人。”慈利县江垭镇柳枝坪遗址发现了商代土著文化遗存,出土了罐和钵等陶器。慈利县象市镇大田商代土著文化遗址出土了鼎和盆等陶器。慈利县零阳镇北岗村商代遗址出土了釜、罐和盆等陶器。
    学术界许多专家提出了土家族族源的“濮人说”:土家族源于古代濮人。濮人是澧水流域最早出现在历史文献的土著居民,是土家族的主要源头。濮人分布在汉水以南、沅水以北。《辞海》明载:“濮,我国古代西南地区民族名。殷周时代分布于江汉以南。春秋以后渐散于今湖南省西北部澧、沅二水流域。”刘伯庄说:“濮在楚西南。”公元前822年,楚国国君熊霜去世以后,他的三个弟弟争立王位,《史记•楚世家》记载了王室争位结果:“仲雪死,叔(熊)湛亡,避难于濮;而少弟季徇立,是为熊徇。”证明西周晚期濮地尚未成为楚国版图,故能保护楚国王室流亡者。春秋初年,楚君蚡冒开始讨伐濮族,即《国语》载:“楚蚡冒于是乎始启濮。”公元前704年,楚武王熊通率兵进攻濮族,占领濮地,迫使濮人迁到澧水流域,即《史记》载:“(楚武王)三十七年……始开濮地而有之。”周景王二十二年(公元前523年),楚平王率舟师自长江入澧水,打败濮族。之后,迁入武陵山区的濮人保持本民族特征,留下包含濮文化因素的文化遗存。澧水流域濮人与巴人、楚人融合以后,经过数百年变迁,逐渐演变成为秦汉时期土家先民“武陵蛮”的一部分。何介钧专家在《从考古发现看先秦湖南境内的民族分布》中认为:“先秦时期,在湖南地区居住和活动的主要有越、楚和濮三个大的族群,另外还有巴……先秦时代,沅、澧流域最早的居民是濮人,继为巴人,再为楚人、越人”。谢心宁认为:土家族渊源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濮人,是古代土著人的后裔,这些土著人族属就是古代濮人。徐中舒在《巴蜀文化续论》一书中提出了土家族族源的“濮人说”。国家民委也于2009年出版的《土家族简史》提出了“濮人说”。柴焕波在《湘西古文化钩沉》中也提出:“土家族源于古代的濮人,其古代生产方式为渔猎,以虎为主要图腾。”春秋战国时期,濮人铸造的宽格青铜剑具有地方特色,呈梯形,剑与茎合铸。宽格铜剑和豆、壶陶器同出是战国濮人墓的标志。1981年,慈利县官地黄牛岗战国墓出土的无首扁茎宽格铜剑,与保靖县四方城战国墓出土的8件宽格铜剑相似,均为土著“濮人”铸造的兵器。    
     2001年,张家界市城区三角坪菜籽湾发掘了战国濮人墓,出土了1把扁茎宽格濮人铜剑和壶、豆、钵等陶器。永定区且住岗野猫沟战国濮人墓出土的扁茎宽格铜剑刻有铭文12字,为全国罕见。另有战国原始青瓷罐等国家一级文物4件。桑植县朱家台战国墓共有25座,出土了68件随葬品,包括陶器61件,铜器、铁器及琉璃器各2件。桑植县朱家台战国墓中有4座濮人墓,其特点是墓中多出陶豆。从器物看,既反映以濮文化为基调,又吸收巴文化和楚文化的因素。桑植县龙潭坪镇、永定区王家坪镇和慈利县高桥镇、龙潭河镇、溪口镇、甘堰土家族乡等乡(镇)发现了族属为濮人及其后裔僚人的崖墓葬(又名悬棺葬)100多穴。濮人文化对土家文化产生重大影响,土家文化含有濮人文化因子。古代濮人民居为“干栏”房,澧水流域保留了许多土家族转角楼建筑。

     三、春秋战国时期“巴人”流入澧水流域
    人类学家把“完全形成的人”分为早期猿人、晚期猿人、早期智人、晚期智人四个进化阶段。1956年,湖北省长阳县大堰乡发现了人类1件左侧上颌骨连同2枚牙齿和1颗左下前臼牙齿化石。旧石器时代中期的“长阳人”属于早期智人,距今约20万年。巴人起源于武落钟离山(在今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廪君蛮、板楯蛮是巴人两个支系。西汉刘向在《世本》中最早对巴人作了记载:“巴郡南郡蛮本有五姓:巴氏、樊氏、瞫氏、相氏、郑氏,皆出于五落钟离山。其山有赤、黑二穴,巴氏之子生于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2]”巴务相被推为五个氏族共主,号为廪君。廪君死后,“魂魄世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廪君蛮崇拜白虎,表明“廪君蛮”以白虎为图腾。夏代初年,巴人西迁。晋代常璩的《华阳国志》载:“禹会诸侯于会稽,执玉帛者万国,巴、蜀与焉”。殷墟甲骨文也有“巴方”的记载。商代后期,武丁和妇好率兵征伐巴方,巴人定都于枳(在今重庆市涪陵区)后,部分巴人发展成为善于射杀白虎的“板楯蛮”。公元前11世纪,巴人参加武王伐纣战争。《华阳国志》记载:“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左传》亦载:“武王克商,巴、濮、楚、邓,吾(周)南土也”。周武王灭商后,封其宗族姬姓于巴地,建立奴隶制巴子国,与楚等国为邻。巴族支系众多,据《华阳国志》载:“武王既克殷,以其宗姬封于巴……其属有濮、賨、苴、共、奴、獽、夷、蜑之蛮。[3]”他们早期活动在夷水(今清江)流域,后来发展到巴中、黔中(今湘西北、鄂西南、渝东南、黔东北),故《中国大百科全书》说巴人居住地域在今湖北西部和湖南西部一带。白九江在《巴人寻根》书中也说:“到战国中期时,巴国的疆域范围一度囊括了今四川盆地东部,兼及黔北、湘西、汉中附近。”秦灭巴、蜀,仍以巴氏为蛮夷君长,并娶秦女为妻。“其君长岁出赋二千一十六钱,三岁出义赋一千八百钱。其民户出幏布八丈二尺,鸡羽三十鍭(《后汉书·南蛮传》)。”“板楯蛮”分布在巴郡阆中(今重庆市阆中)一带,沿渝水(今嘉陵江)居住,“其人勇猛,善于兵战”。因使用木板为楯,冲锋陷阵,被称为“板楯蛮”。秦昭襄王时,白虎为害,板楯人应募“作白竹之弩,乃登楼射杀白虎”。官府因奖其功,与板楯人盟誓,相约“复夷人顷田不租,十妻不算;伤人者论,杀人者得以倓钱赎死”。楚汉相争之时,板楯蛮从汉高祖还定三秦有功。战后,“遣还巴中”,免除其部落首领罗、朴、督,鄂、度、夕、龚七姓不纳租赋,余户岁纳“賨钱”四十。因此,又有“賨人”或“白虎夷”之称。因居住巴地,又称“巴人”。板楯蛮从事农业生产,长于狩猎,俗喜歌舞。汉高祖刘邦赏其歌舞,“乃命乐人习之,所谓巴渝舞也”。
    春秋初年至战国早期,巴人溯清江,沿着溇水以及澧水进入澧水流域,澧水流域遂有巴人活动。1986年,鹤峰县太平乡姜家坡出土了战国巴人青铜乐器“编钟”。战国中期,巴国南抵楚国黔中郡。公元前316年,秦惠文王派遣司马错率兵消灭巴国以后,设置“巴郡”。巴人向四处逃散,又有部分巴人流入澧水流域。澧水流域土家族来源于秦灭巴后定居在武陵山区的巴人。唐代梁载言在《十道志》中说:“楚(秦)子灭巴,巴子兄弟五人流入黔中。汉有天下,名曰酉、辰、巫、武、沅等五溪,名为一溪之长,故号五溪[蛮]。[4]”唐代颜师古注《汉书》时说:“黔中,今黔州是其地,本巴人(地)也。”宋代罗泌在《路史》中说:“巴灭,巴子五季流于黔而君之”。《三国志》载:“武陵蛮夷反乱,攻守城邑,乃以(黄)盖领太守……自春讫夏,寇乱尽平,诸幽邃巴、醴、由、诞(蜑)邑侯君长皆改操易节,奉礼请见,郡境遂清。[5]”唐代杜佑在《通典》中把“板楯蛮”特征归纳为三点:一是“杀人者得以赕钱赎死”,二是“巴人呼赋为賨”,三是“巴渝舞”。宋代乐史在《太平寰宇记》中把澧水流域土家先民称为“板楯蛮”,并且突出巴人后裔田姓土家先民活动,如“板楯蛮……宋元嘉中,天门溇中令(在今慈利县三官寺土家族乡)宋矫之徭役过重,民不堪命,蛮酋田向求等为寇,破溇中。[6]”可见,《通典》和《太平寰宇记》都把巴人分为“廪君蛮”和“板楯蛮”两大支系,把土家地区北部巴人称为“廪君蛮”,把土家地区南部巴人称为“板楯蛮”。中南民族学院彭英明教授在《试论湘鄂西土家族“同源异支”》一文中指出:鄂西南土家族是巴人“廪君蛮”后裔,湘西北土家族来源于巴人“板楯蛮”。“賨”是秦汉时期湘西北、渝东南少数民族交纳的赋税名称,交的钱币叫賨钱,交的布匹叫賨布,巴人因称赋为賨而被称为“賨人”。又因打仗时以木板作“盾”而又被称为“板楯蛮”。唐代《通典》说:“巴人呼赋为賨,谓之賨人焉,代号为板楯蛮。[7]”两汉时期,澧水流域土家先民交纳賨布,如明《隆庆岳州府志》载:“汉,零阳县(今慈利县),岁输賨布,大人一匹,小口二丈”。
自古以来,澧水流域出土巴人制造和使用的铜制乐器虎钮錞于30多件。早在宋代,史学家洪迈在《容斋续笔》书中说:“淳熙十四年(1187年),澧州慈利县周赧王墓旁五里山摧,盖古冢也。其中藏器物甚多。予甥余玠宰是邑,得一錞。[8]”清代《永定县志》记载永定县城观音桥聂氏、王氏及楚氏家藏虎钮錞于。永定区兴隆等乡先后出土巴人虎钮錞于5件。慈利县蒋家坪长建村出土战国时期虎钮錞于1件。慈利县城官地黄牛岗战国墓出土了巴人铜铎1件。桑植县出土虎钮錞于3件和巴人柳叶形铜剑1件。鹤峰县容美镇鸡公洞出土春秋时期虎钮錞于2件。鹤峰县铁炉乡出土战国时期巴人兵器空首铜铖1件。石门县出土了巴人柳叶形铜剑3件。
    现在,澧水流域土家族人的赶白虎、摆手舞以及重祠祀等风俗都与巴人支系“板楯蛮”有承袭关系。土家族人认为祖先是“打虎匠”,视白虎为“恶神”,认为“白虎当堂坐,无灾必有祸”。因而过年时,门前挂灯以示驱赶“白虎”。可见,古代巴人是澧水流域土家先民之一。新中国建立后,开展了民族识别工作。根据潘光旦教授的研究报告《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的巴人》提出的“巴人说”,中共中央统战部于1957年1月3日发出统发电570号电文《关于确定“土家族”民族成分问题》,正式认定“土家族”为单一的少数民族。国家民委发了民政字[1982]第240号文件《湘鄂川黔四省边境邻近地区部分群众恢复土家族成份工作座谈会纪要》以后,澧水流域各县党政领导参照土家历史、民族特征和民族意识,推介了一大批民族研究成果,恢复了一百多万人的土家族成份。《鹤峰县民族志》提出:“鹤峰土家族主要是古代巴人的后裔。鹤峰是古代巴人的重要活动地区。鹤峰是古代巴人进入湘西地区的一条重要通道。”张家界市人大副主任谷臣章在《桑植少数民族》一书中指出:桑植县大部分地域是巴人活动地区,土家族是巴人的后裔。《大庸县志》写道:古代巴人曾在大庸县境繁衍,向、覃、田等姓土家首领均属巴人后裔,与古代巴人相氏、瞫氏、郑氏确有历史渊源关系。岳麓书社出版的《慈利县土家族史料汇编》一书明确提出:“慈利县土家族是以巴人为主体融合其他民族形成的。”石门县土家族学者写的《湘北土家族探秘》一书认为:“居住在澧水流域的湘北土家族……属古代巴人的后裔。”据《常德地区志•文物志》载:“巴族图腾为虎,虎钮錞于为古代巴人乐器。石门县发现虎钮錞于20件,反映巴族历史文化特征。” 土家族研究专家田荆贵把历史文献同土家族现实情况相对照,发现土家族主流与古代“賨人”有历史渊源关系,并且发表《古代賨人与现今土家族的共同之处》。该文从土家族的自称、语言、风俗习惯等方面论述土家族与古代“賨人”相似之处。田荆贵在《土家人和土家语》一书中又提出:“賨人为土家族的主源……土家族是古代‘賨人’的后裔”。因为巴人包括賨人(又被称为“板楯蛮”),所以賨人说与巴人说相似。

    四、春秋战国时期澧水流域“荆楚文化”拾遗
    春秋战国时期,澧水流域隶属楚国。清代王先谦在《湖南全省掌故备考》一书中明确地说:“澧州,《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战国属楚(国)。”湘西自治州文化局副局长邢敏建在《积淀丰厚的酉水文化》一文中提出:从春秋早期开始,楚国势力逐步进入湖南境内。到战国中期,楚人已在湖南全境建立统治。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经营西南地区,使大量巴人进入湘西北,形成濮人、巴人、楚人杂居的局面。邢敏建还提出了“楚人为土家先民一部分”的新观点。龙山县张伟权也发表了《土家与楚人同源论》一文。
    楚国历史远源流长。楚人祖先姓熊,最早兴起于荆州之地“荆楚”部落。“荆楚”始见于商代。《诗经·商颂》云:“维女荆楚,居国南乡”。商代中期,高宗武丁征伐世世代代居住在汉水流域荆山一带(今湖北省南漳县西)的土著民族“荆楚”部落。到了殷周之际,“荆楚”部落发展成为强大地方势力。史学界专家普遍认为:西周初年,周成王即位后,分封文武勤劳功臣之后嗣,封鬻熊博学多才的曾孙熊绎于“楚蛮”之地,始建“楚子之国(意为楚地子爵)”,建都丹阳(在今湖北省南漳县城),“楚”乃成为邦国之号,并为族名[9]。楚国始封国君熊绎封于“荆楚”,国弱民贫,兵微将寡,被周王室与诸侯国欺侮,乃以丹阳为立足点,带领楚人开垦荆山(在今湖北省西北部),开辟疆土。熊绎及其后代是江汉流域最早的开发者,创业历史艰苦卓绝。正如《史记·楚世家》所载:“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筚路蓝缕、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王事”。虽然楚国每年向周王室进贡“包茅”,但是由于楚人被周王朝视为“蛮夷”,因而不能参加中原会盟。《国语》明载:“楚虽蛮夷,不能宝也”。楚国在建国以后相当长的时期,过着艰苦奋斗的日子。熊绎子孙熊艾、熊胆、熊胜、熊杨、熊渠五代国君,惨淡经营半个世纪,楚国疆域日扩,财富日增。面对周边各国威胁,尤其是周朝军队南侵,楚人振军经武,枕戈待旦。楚国君王以先王艰苦创业事迹对臣民进行教育,以此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寻求内部稳定和对外发展。

    东周平王三十一年(公元前740年),楚国国君熊胸之弟熊通自称楚武王,开始设县,派遣县尹。公元前689年,楚武王之子楚文王熊赀由丹阳迁都至郢(在今湖北省荆州市城北8公里处故楚都纪南城),国势更加强大。至公元前278年,秦军将领白起率兵攻破郢都。400多年间,曾有20多位楚王在郢执政,使郢成为长江中游都会。楚成王即位时,已有“楚地千里”,并创造了“荆楚文化”。如《新校楚辞序》载:“屈宋诸骚,皆书楚语,作楚声,纪楚地,名楚物,故可谓之楚词。”楚国迁建郢都之后,由于距离很近,澧水流域成为楚国“京畿”地区,比湖南资水流域和湘江流域“前卫”得多。位于津市市东部的澧水支流涔水水面平缓,是古代楚人从北部流入澧水流域通道之一。东汉许慎编的字典《说文解字》称:“涔阳渚在郢。”北周庾信在《哀江南赋》注也说:“涔阳浦接于楚都。”春秋战国时期,楚人在澧水流域修筑不少城堡,现在发现的古城址有石门县古城堤和慈利县白公城等。
    春秋末期,楚国在澧水流域设置白县,县令是熊胜,为澧水流域设县之始。据清代《康熙慈利县志》记载:“楚平王之孙白(熊)胜为白县尹,僭称公,筑城于阳山之麓、零水之旁,即今白公城址也。”清代《嘉庆慈利县志》亦载:“春秋时设县尹,县东有白公城。”张家界市境有史可查的最早的城邑白公城出土了钵、罐、豆、筒瓦、板瓦等文物。春秋时期,楚人分布在洞庭湖周边和沅、澧中下游。春秋初年,楚人向南扩张,最先进入澧水流域,并将澧水流域纳入楚国版图,“荆楚文化”成为澧水流域多元文化的主体。春秋早期,大批楚人越过长江,征伐澧水流域,遭到土著“濮人”反抗。《史记》和《国语》都有楚国国君蚡冒率兵进入濮人居住地区的记载。公元前704年,楚武王熊通率兵占据澧水两岸“濮地”。战国早期,楚国始在洞庭湖西岸设置黔中郡。楚国为了抵御秦、巴等国进攻,修建黔中郡城,作为军事城堡。黔中之名始见于《战国策》:“楚地西有黔中、巫郡”。杨宽在《战国史》一书中说:黔中郡“因黔山(在今保靖县首八峒)得名,辖境有今湖南西部及贵州东北部”。楚国黔中郡西与巴国接壤,西南至夜郎国。自吴起相楚南征后,楚人逐步分布在湖南省各个地区。据《后汉书•南蛮传》载,公元前385年,楚悼王命令楚相吴起变法以后,楚师“南并蛮、越,遂有洞庭、苍梧。”《史记》记载:楚宣王时,“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战国晚期,秦国多次进攻楚黔中郡。秦昭襄王二十七年(公元前280年),秦将司马错发陇西兵,因蜀攻楚黔中郡腹地,但不久被楚国收复。公元前277年,秦国将领张若率兵征伐楚国五溪地区以后,把楚国的巫郡及黔中郡合并成为秦黔中郡。唐代《元和郡县志》卷三十一记载:“秦黔中故郡城在(沅陵)县西二十里”。唐代《括地志》亦载:“黔中故城在辰州沅陵县西二十里。”史学研究专家认定秦黔中郡郡治在今沅陵县太常乡窑头村窑头古城。公元前223年,楚国被秦国灭。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设置三十六郡。其中,黔中郡辖慈姑县和武陵县等县。
    历史文献早有许多春秋战国时期澧水流域隶属楚国的古籍。据清代《光绪湖南通志》载:“荆州之域,商周时为蛮、蜑所居。春秋战国属楚,秦置黔中郡。”清代《康熙慈利县志》亦载:“慈利(含今张家界市境),秦慈姑(县)也。《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战国属楚。”清代《道光永定县志》又载:“春秋战国时属楚。”清代《同治桑植县志》还载:“春秋时属楚。”近年来,澧水流域出土了许多春秋战国时期楚式鬲、长颈壶等楚人文物,具有荆楚文化特色,印证春秋战国时期澧水流域隶属楚国。张家界市城区大桥路战国墓和邮政大厦战国楚墓出土铜矛、铜戈、铜剑、铁剑和木剑等楚人文物400多件。1978年,慈利县零阳镇戴家岗春秋战国遗址出土楚人文物鬲、罐、豆、盆、缸、瓮、甑、筒瓦、板瓦等陶器和斧、凿等石器,具有楚国文化特点。1981年,慈利县城官地黄牛岗6座战国早期楚墓出土了青铜器鼎、剑、戈、矛、戟、铎、勺和陶器钵、壶、罐、鼎、盘、豆、勺等。1987年,慈利县城关镇石板村、零溪村36座战国中期楚墓出土铜器、陶器和漆木器300多件。其中,铜戈、铜铍、铜镜和木镇墓兽虎均属湖南罕见。还出土楚简1000多枚,共计2万多字,是我国发现的时代最早、数量最多的楚简,内容为我国最早史书之一。2003年,石板村骑龙岗发掘战国至西汉墓葬318座,出土铜器、铁器、陶器、瓷器、玉器、木器和礼器等各种文物2000多件。永定区古人堤战国遗址出土了鼎、鬲、罐、壶、盆、豆和筒瓦、板瓦等文物。1991年,永定区三角坪战国墓出土了青铜剑、铁剑和鼎、壶等陶器。2002年,在欣业家园发掘战国楚墓数座,出土文物300余件。其中,楚剑、碧玉、木剑、漆木器等尤为珍贵。古墓群占地1500平方米,两座较大楚墓形制规格甚高。桑植县8处春秋中期遗址出土了楚人的“鬲足”等陶器。1990年,桑植县朱家台发掘战国墓22座,出土陶器58件、铜器2件、铁器2件,吸收了楚文化因素。
楚国是南方民族融合中心,楚国音乐表具有民族融合特点。《文选·宋玉对楚王问》载:“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阿薤露》,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其为《阳春白雪》,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引商刻羽,杂以流徵,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人而已。是其曲弥高,其和弥寡。”《下里巴人》为楚人、巴人杂居地区流行的通俗歌曲,演唱起来,载歌载舞,场面热闹。其余歌曲,难度较大,能演唱的人逐渐减少。春秋早期,大量楚人向南迁移,澧水流域出现濮人、巴人和楚人等多元文化融合局面。战国时期,楚国著名诗人屈原游历沅澧流域以后,写下《九歌》、《九章》和《离骚》等诗篇。屈原在《九歌·湘君》中写道:“望涔阳(在今澧县)兮极浦,横大江兮扬灵……捐余玦兮江中,遗余佩兮澧浦(澧水岸边)。”屈原在《九歌·湘夫人》中又说:“沅有芷兮澧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捐余袂兮江中,遗余褋兮澧浦。”“南蛮文化”在荆楚文化中起了作用,《九歌》所祭“湘君、湘夫人、大司命、少司命”等神是屈原流放到江南以后看见“南蛮”祭祀的神。春秋战国时期,澧水流域曾是邻近楚国郢都的腹地,楚文化特征比较突出。战国晚期,楚国著名辞赋家、屈原弟子宋玉隐居澧水之流道水河畔,修筑宋玉城(在今临澧县望城乡宋玉村),教人读书,登山看花。宋玉死后,弟子为宋玉之坟刻了“楚大夫宋玉之墓”石碑,后人修建“九辩书院。”中国文学之祖“屈宋”之后两千多年以来,楚人风俗不绝。骚体抒情诗《楚辞》和《九辩》对武陵文化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明一统志》记载:“(澧州)旧属楚,为黔中地。至今有楚遗俗,有屈原之遗风。”清代《道光永定县志》亦载:“楚南夙号多材,澧浦代生哲士。永邑虽属边陲,而屈骚宋赋,不辍披吟;车渚范台,实相景仰。”《民国慈利县志》描述了屈原对武陵文化的影响:“屈原遁楚澧浦、涔阳,擅名骚雅,搴兰写怨。厥体芬芳,顾承学撰述千年莫闻。”《民国澧县县志》记载城外八景包括“佩浦渔歌”。澧水流域至今保留着三闾大夫祠、三贤祠、忠清祠和遇仙楼等名胜古迹,流传着《三闾桥的来历》、《天问台的传说》和《骚坛》等有关屈原的故事,传承着端午节划龙船的习俗。
    秦灭楚后,澧水流域部分楚人后裔演变成为土家先民之一。“荆楚文化”对土家文化产生深远影响,土家族人聚居的澧水流域因为山高水深,交通闭塞,仍然流行荆楚文化遗风,荆楚文化因子仍然留在土家文化之中。楚国盛行民间巫舞,王逸在《楚辞章句》说:“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宗教舞蹈巫舞在楚国长盛不衰,屈原的《九歌》等篇生动地反映了巫舞的各个方面。《楚辞》有关篇章与土家文化有许多联系,也对土家戏剧茅古斯的衣食和农事就有描写。屈原《九歌》写道:“洞庭波兮木叶下。”土家族《梯玛歌》也有《颂洞庭侯主太》等歌词。澧水流域土家族人办丧事时还唱屈原的《国殇》,演傩愿戏时又唱屈原《九歌·少司命》中的诗句:“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楚人崇凤,土家族人在神龛上插雉鸡尾就是崇凤遗俗。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澧水流域土家族是由巴人经过长期历史发展,逐渐形成为单一的少数民族。但是,在澧水流域数千年的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巴人融合与之邻近的部分濮人、楚人等其他民族。秦灭巴后,澧水流域巴人与部分濮人、楚人、汉人不断融合,秦汉时期演变成为“武陵蛮”等。魏晋南北朝时期,演变成为“天门蛮”等。唐宋时期,演变成为“澧州蛮”等。元明清土司时期,演变成为“土家”等。1957年1月,“土家”被中共中央统战部正式定名为“土家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澧水流域各级党委或者政府民族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民委文件恢复了部分群众的土家族成份。至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澧水流域鹤峰县、桑植县、永定区、武陵源区、慈利县、石门县6个区(县)共有土家族150多万人,成为中国土家族聚居区的四大流域之一。

参考文献:
[1]《湖南省志•文物志》[M]第14页,湖南出版社1995年出版。
[2]清代张澍辑西汉刘向《世本》[M]卷三。
[3]晋代常璩撰《华阳国志•巴志》[M]。
[4]清代曾国荃等纂《光绪湖南通志》[M]卷八十一《武备志》。
[5]晋代陈寿撰《三国志》[M]卷五十五《吴书》。
[6]宋代乐史撰《太平寰宇记》[M]。
[7]唐代杜佑撰《通典》[M]卷一百八十七。
[8]宋代洪迈撰《容斋续笔》[M]。
[9]西汉司马迁撰《史记》[M]卷四十《楚世家》。

 
中国春秋时期地图


(作者系:湖南省张家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张家界市国学教育研究会 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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