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复兴” 主要是优秀民族精神的复兴
无疑,谈“文化复兴”首先要有“文化”,倘若从来一直没有“文化”,又何谈复兴?其次还要考虑,即便有文化,如果这种文化已经中断或早已消逝,也难以谈得上复兴。如古埃及、古巴比伦的文化虽精彩纷呈,但由于早已中断,故根本谈不上复兴。由此可知,“文化复兴”首先要建立在文化连续性的基础之上,断层的文化是谈不上复兴的。就此而言,中华民族是有资格谈文化复兴的,虽然其始终处于盛而衰、衰而盛的坎坷链条之中,然而却顽强地保持着文化的连续性。
其实对于“复兴什么”的回答,关键取决于怎样理解文化的内涵。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定义,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这个定义实质上把文化分为物质与精神。不过,这个定义过于笼统,还有一个较为具体的方法。如苏联著名社会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先生把文化一分为三:器物层面,即生产、生活工具层面;组织层次,即社会、经济、政治组织等制度层面;精神层面,即人的伦理、价值取向层面。无疑,此种分类方式实则同马克思的文化内涵是一致的,只不过更为具体而已。若将文化作如是观,那么我们可以知晓,就器物层面与政治、经济、组织制度层面而言,我们似乎无需复兴,因为作为具体的器物及诸种政治、经济制度层面的东西,早已湮灭于历史的进程中。因此,我们无需复兴诸如独轮车、犁、耙等器物、工具,也无需“复兴”古代的分封制、科举制等组织制度。器物和制度层面的东西,当然有其研究价值,不过更多地体现于历史学、考古学等领域,实无“复兴”之必要。这样看来,“文化”复兴就自然聚焦于“精神”、价值层面了。
《周易·系辞》可谓最早对文化进行定义的,“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人文主要指的就是精神、价值。客观地讲,影响中华民族进程的学说可谓派别纷争、群雄并起,横向看,先秦有儒、道、墨、法、农、阴阳等诸子争鸣,宋代有心学、理学之并列;纵向看,有先秦诸子、两汉经学、魏晋玄学、宋明理学、明清朴学等,思想纷呈。那么到底要复兴哪一派或者哪一段?事实上,我们今天所倡导的文化复兴,既非哪一段,也非哪一派,而主要是复兴贯穿于中华民族发展过程中的优秀民族精神,复兴的是无数先哲在历史的过滤之后沉淀下来的智慧精髓。概括起来,我们的“文化复兴”至少应包含以下诸方面:自强不息、革故鼎新的创造精神;厚德载物,有容乃大的包容品质;崇尚团结、维护统一的优良传统;天人合一、物我共存的生态理念;协和万邦、和平相处的政治智慧;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奉献精神;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英雄气概;礼贤下士、任人唯贤的用人之道;仁爱、中庸的处世智慧;空灵、中和的艺术精神,等等。笔者以为,这才是我们文化复兴的主要内容。
倘若不明了“文化复兴”的含义,以为把“古人”的东西“全盘托出”,重新包装一下(如当下“宫廷戏”的泛滥和无节制的“穿越”),以为那就是“复兴”,势必造成“文化复兴”的庸俗化理解,甚至是对文化复兴的亵渎。当然,文化复兴,既要继(传)承,更意味着发展和创造,注重“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与时携行”的创新精神——创新中的继承乃是真正的继承,只有把文化理念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传统文化精髓同现实结合起来,才能在继承的基础上去开拓新的文化空间,我们也才能真正达成中华民族文化的伟大复兴。
(张明摘自《社会科学报》,郭继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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