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溆浦县委组织部详解“不孝父母不教子女不得入党”新规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省溆浦县规定“不孝父母、不教子女等品行不端行为者不得入党”,此消息引起网友讨论。13日,湖南省溆浦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肖育明接受了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采访。肖育明说,这是根据农村基层实际进行的创新与探索。经过一年多实践,群众反映较好,现已在全县推行。
肖育明介绍,有群众向溆浦县委组织部反映,一些地方存在申请入党人员的个人品行不端,以讲“人情关系”入党等现象。溆浦县委组织部在2011年3月出台新的入党测评,其中规定有不孝父母、不讲公德等9项品行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入党,党员与群众共同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测评,以保证党员的素质与发展党员的公平性,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
“我们对申请入党的人员进行以‘德’为先的测评,测评内容不只考察申请入党者的优点和工作业绩,还考察其缺点。比如,有游手好闲、打牌赌博、恃强凌弱、不孝父母、不教子女、不讲公德、不善待家人、不团结邻里、不诚实守信9项中任意一项,就不得入党。”肖育明说。
有网友认为,不孝父母、不教子女等品德难以量化。肖育明认为,在农村社会,群众间来往比较频繁,“大家心里有杆秤,一个人的品行好与不好都是群众平时通过自己认识而公认得到的。”
2011年3月,湖南省溆浦县的新规在木溪乡和观音阁镇进行试点。试点过程中,党员与群众对申请入党的人员进行三次公开推荐:首先,由党员和群众通过民意测评推荐人员参加入党培训;其次,对参加入党培训人员进行从优发展,民意测评不过半者不能成为预备党员;最后,预备党员转正时也需要经过民意测评,通过率在60%以上的预备党员方可转正。
肖育明说,试点工作推行了一年多,群众反映较好。2012年3月,湖南省溆浦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将“三会”(选拨党员时公开推荐的三次会议)、“三推”(党员与群众在三次会议上对申请入党者的公开推荐)、“三审定”(党支部、县委组织部在三次公开推荐后的审定)”的工作制度在全县推行。
“我们认为这是根据农村实际情况进行的一项创新与探索,在选拨党员时让群众有参与权、监督权,预防发展党员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肖育明说。
125人未能通过成为预备党员
近日,溆浦县两江乡一名预备党员因性格暴躁殴打他人,在村党支部预备党员转正审定会上,没有成为正式党员。
过去,溆浦一些农村党组织在发展党员时,将“门槛”降低,认为只要不违法就可以发展为党员,在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针对这一情况,为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去年,县委组织部出台文件明确规定,凡有游手好闲、打牌赌博、恃强凌弱、不孝父母、不教子女、不讲公德、不善待家人、不团结邻里、不诚实守信等9种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不能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
为了确保不让品行不端的人混入党员队伍,溆浦县在发展党员时,请群众参与测评,把群众公认度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依据。确定发展对象时,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就其品德与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凡民主测评赞成票达不到半数以上的,不能作为发展对象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在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进行公示,并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进行测评,发现预备党员有品德问题的,一律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思蒙乡山河村党支部在审定预备党员转正时,发现一名预备党员参与赌博活动,向乡党委进行了反映。于是,乡党委决定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据溆浦县委组织部统计,自去年以来,全县有125人因品行不端,民主测评赞成票没有超过50%,未能“过关”成为预备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