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风折射出的伟人风范
时间:2011-10-17 11:52 来源:《党建通讯》2011年第18期 作者:王文格 点击:次
这几位过世的伟人都是我党早期最重要的领导人,也是共和国的缔造者。他们大到安邦治国,小到修身治家,其丰功伟绩让后人需仰视才见。在建党90周年之际,我仅采撷几则他们的家常琐事,从中领略一下伟人的另一番风采,或许能为现下的为官为宦为人父母注入一剂良药,激起一层心浪,其至倾斜颠破几艘心船。
毛岸英的临时毕业证
1937年,毛岸英年仅14岁,同父亲毛泽东住在一起。毛主席规定儿子每天要负责清扫一块院子,凡是自己能做的事必须自己完成,不准警卫员帮忙。有时主席还亲自带他打扫厕所,期间一直坚持这么做。后来,岸英从苏联学成回到延安,主席对他说:“你在苏联大学毕业了,但还没有完成中国的劳动大学,我决定送你到农村去。”于是把儿子派到吴家枣园,并请当时的劳动英雄郝邦华当他的导师学做农活。一次主席看到儿子满手的老茧子时,满意地说:“你可以毕业了,这就是你的临时毕业证。”
——现代社会那些“李刚”的儿子们,你们有这么做官或者做这么大官的爸爸吗?!
朱德同志的最后一次党费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西三楼展厅,陈列着一张2万余元的存款单。这是朱德同志20多年省吃俭用积蓄下来的钱。朱德同志逝世后,康克清按照他生前的嘱托,全部交给了党。
朱德同志逝世前不止一次地讲过,我只有2万元存款,这笔钱不要动用,不要分给孩子们,要把它交给组织,做我的党费。他还说,子女们应该接革命的班,继承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而不是接金钱和物质享受,让他们接钱则是害了他们。
——某些安排“官二代”吃国家内政空饷的领导们,比比朱总的做法会不会汗颜至极去跳楼呢?
周总理的十条家规
一、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去看他;
二、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
三、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
四、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
五、不许请客送礼;
六、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
七、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
八、生活要艰苦朴素;
九、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
十、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总理亲自制订的十条家规。堂堂大国总理,不愧道德典范。可惜的是,在现代某些公仆眼里,这十条家规早已失传,他们嘴里貌似有些是非观念,骨子里却没有流淌一点道德血液!
王震将军的家书
五十年代初,王震的胞弟想在家乡盖一座像样的“王家大院”,便写信给时任“封疆大吏”的哥哥要钱。王震回了一封家书,信中写道:“我是新疆人民的勤务员,要拿钱回家盖房子,新疆人民会斗争我。你定要我拿钱,我写信给农会,发动农民斗争你。”
——比比时下盛行的裙带关系,某些为官者信奉有权不使,过期作废,故而一人得道,全家升天,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直到全家老少亲戚连襟捆在一块上法庭接受审判!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家风折射人格,家风连着党风,公仆们若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他们将建功立业,名垂青史;否则,就会把自己连家人、亲属的前程一并断送,留下骂名,遗臭万年!
(本文摘自:《党建通讯》2011年第18期,文/王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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